今年是“十三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景区工作全面提升年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景区发展大会和党建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推进“世界级景区”建设和文明创建常态化、长效化,抢抓旅游旺季,促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,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夯实基础,经研究,今年“优质服务百日竞赛”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3月20日—6月30日
二、活动主题
开展“世界眼光、国际水准、扬州特色”实践,全面提升服务水平。
三、活动目标
无事故、零投诉、服务接轨国际化;时间过半,年度目标超过半。
四、竞赛标准
㈠“优质服务标兵岗”标准:环境整洁优美、服务优质高效、工作业绩突出、设施功能完好、服务对象满意。
㈡“优质服务标兵”标准:佩证着装规范、服务优质高效、业务技能突出、行为廉洁公正、服务对象满意。
五、组织领导
成立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,由景区领导班子成员组成;工作小组由景区工会、团委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,具体负责竞赛活动,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。
六、活动评比
㈠以岗位职责、服务规范及标准为准则,以事实为依据,进行考核评比。
㈡参赛岗位须每周一将本班组的情况(表格附后),报送人事教育科,缺报或报表不规范不能参加活动评比;月度考核会议对所报先进事迹、隐患排查进行研究,每月评出5个最佳(初步名单由人事教育科提供),予以考核奖励;“优质服务创新”意见建议每周必报,对创新表现突出的岗位、个人授予“优质服务创新奖”荣誉称号(视同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)。
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、属实游客投诉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相关岗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赛及年终评比,不纳入活动评比基数;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,则相关科室不得参加竞赛及年终评比。
㈣评比办法:首先以行政后勤(含后勤班、安全保卫班、水电基建班、停车场管理班等)、绿化管理、票务管理、经营公司(分导游、餐饮、经营、综合四个部门)等部门为单位,按20%比例评出先进集体(科室不参加评比)、先进个人;然后由领导班子按20%比例从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中评出标兵、标兵岗名单。
㈤弄虚作假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评选过程的原始材料报人事教育科审核。
七、激励办法
㈠先进集体每人奖励200元,先进个人每人奖励400元;“优质服务标兵岗”每人奖励300元;奖金按最高额享受,不重复计算。
㈡“优质服务标兵岗”授予牌匾悬挂于明显位置,至下一年度百日优质服务竞赛结束;如果发生属实服务投诉问题,随时摘牌。
“优质服务标兵”授予徽章佩戴(第一次获得称号有一个星标志,第二次获得有两个星标志,依次类推);从本年度竞赛活动结束后一年期间,每月享受100元标兵奖励,此间,如果考核扣分,立即摘牌、中止奖励。
㈢考察学习活动,优先考虑标兵、先进集体和标兵岗负责人、标兵岗主管科室负责人。
㈣标兵岗、标兵事迹刊登在《瘦西湖报》和景区网站上进行宣传。
㈤优先推荐标兵岗、标兵参加管委会“我是最美景区人”评比以及上级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组织的评先评优。
㈥对积极报送竞赛活动新闻稿件(电子档)的个人和集体奖予以奖励。
㈦失职追责。执行力低下、履职不力,纪检监察室须查明情况,领导约谈相关人员。
八、活动要求
㈠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、各尽其责,按照领导分工、班子分工和工作分工,加强对活动的推动、检查、督促、指导。活动竞赛首先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竞赛。
㈡工会、共青团及各公司、科室、队、部、班组要紧密结合竞赛活动,促进班组文化建设,要喊出口号、甩开膀子、干出实绩、亮出品牌,形成生动、有效的服务理念,建设特色明显、亮点突出的班组文化。活动竞赛也是各级干部能力的竞赛。
㈢加强组织和协调配合,切实营造好活动竞赛的氛围,激励全体员工,感动市民游客,掀起活动热潮。活动竞赛更是景区综合水平的竞赛。